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发的话也只能发打码的)
如对本决定不服 ,
近日 ,经研究,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4月15日
李*平 :
经委托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查反馈 ,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许可,李某就在湖北住建厅反应自己的证书在不知情的情况人被某单位使用了 ,不参与企业考勤!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盗用了,李某大概率之前是给过企业或者中介某些证件照片的,不参与企业考勤 ,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111号) ,
